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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法院承认放在第三方制造的商品上的零售商商标 为 “商标使用”

2023 年 1 月 4 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对 GNR 旅游中心公司 上诉 CWI 公司案件作出裁决,驳回合并诉讼中的两项上诉, 并维持商标异议委员会的裁决。 法院确认,根据《商标法》的定义,将零售商的商标永久贴在第三方制造的商品上,构成零售商商标在商品上的“使用”。 GNR申请注册GNR CAMPING WORLD & Design作为休闲车和其服务相关的商标, CWI 反对该申请。 商标异议委员会认为 GNR 贴在第三方制造的商品上的商标证明它使用了与商品相关的商标, 但未能证明它使用了与服务相关的商标, 因此决定:CWI 对服务的反对成功,但对货物的反对无效。 。 商标异议委员会还驳回了基于混淆的异议理由,认为GNR 已经履行了举证的责任,证明了该标志与 CWI 的 CAMPING WORLD 商标之间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双方均提起上诉。 在上诉中,关于商标异议委员会是否错误地批准了GNR关于商品的申请,CWI 认为,当GNR 将其标志放置由另一家公司制造而且附有制造商商标的商品上时,GNR 在该商品上的标记不构成“商标使用”。 加拿大联邦法院不同意,指出 CWI 对该法案的解释—只有商品的原始制造商可以使用商标并将商标贴在这些商品上–是狭隘的, 法案没有任何一条禁止在一件商品上放置多个商标的法案。 加拿大联邦法院关于商标异议委员会拒绝GNR有关服务的申请是否错误的问题,GNR 认为委员会误用了该法案规定的举证责任,并且 CWI 没有履行其举证责任。 加拿大联邦法院认为,由于 GNR 自己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首次使用之日起与服务相关的商标使用,商标异议委员会拒绝其与服务相关的商标申请是正确的;并且,只说明GNR 正在提供服务而未说明服务如何与商标的关联, 不足以满足其举证责任。 by

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詹森公司重新评估其鼻腔喷雾产品数据保护资格的申请

2023 年 1 月 5 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在詹森公司诉加拿大案件中裁定知识产权办公室合理解释了詹森公司要求重新评估其鼻喷雾剂的数据保护资格的请求,并且没有算上食品和药物条例中关于评估数据保护资格的合规的预先通知(预先通知)的时间。 卫生部部长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确定詹森公司的鼻腔喷雾剂产品SPRAVATO不符合食品和药物条例第C.08.004.1(1)条款定义的“创新药物”,因此无权获得数据保护资格。詹森公司辩称,该部长的决定存在“致命缺陷”,请求对该裁定进行重新评估,撤销部长的决定,并根据食品和药物条例授予 SPRAVATO 数据保护资格。詹森公司声称 SPRAVATO 是一种“创新药物”,并申请禁止卫生部部长在做出司法审查和费用的最终决定之前接受任何寻求预先通知的制造商提交的任何新药的申请。 联邦法院要确定的核心问题是卫生部部长对食品和药物条例的解释是否合理。法院首先考虑了卫生部部长的 SPRAVATO 不是食品和药物条例第 C.08.004.1(1)条款下的“创新药物”的决定是否正确。 詹森公司认为,法规中“创新药物”定义的语言必须与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协议保持一致。 然而,法院认为:卫生部部长合理地解释了条例下“创新药物”的定义;部长还正确地指出了,虽然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协议很重要,但归根结底,该协议管理的是总督会和理事会实施的条例,而不是国际协定。 法院随后考虑了卫生部部长关于确定数据保护资格的相关时间是在 SPRAVATO 发布预先通知时的决定是否正确。 虽然詹森公司辩称,每次仿制药根据与现有批准药物的比较寻求预先通知时,卫生部部长都需要评估数据保护资格,但法院指出,根据食品和药物条例,数据保护资格从预先通知签发之日开始。 法院表示,卫生部部长的结论是合理的,没有必要考虑詹森公司的重新评估请求;没有算上食品和药物条例的预先通知之前评估数据保护资格的时间。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