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

服装店商标侵权索赔案

原告:Aliign Activation Wear, LLC (AAW) 被告:lululemon athletica Canada, Inc. 和 lululemon USA, Inc. (lululemon) 在AAW 起诉lululemon 商标侵权索赔案中,AAW的反向混淆理论指的是AAW的商品的消费者可能会认为商品是由lululemon制造或赞助的;AAW的正向混淆理论指的是消费者可能会认为AAW在某种程度上是lululemon 产品的来源或赞助商。 1. 地方法院裁定,陪审团无法认可AAW 的反向混淆理论。确定是否存在反向混淆的可能性,需要核对多个因素,但不需要证明每个因素都支持其占上风的地位。有几个因素使地方法院得出这个结论。AAW 未能合理谨慎提出事实证明 AAW 商品的消费者可能会认为这些商品是由 lululemon 制造或赞助的。 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因素是公司产品被销售给消费者并被消费者接触的方式。记录反映lululemon 主要通过自己的网站和块链商店销售其 Align 瑜伽裤,并在特定的瑜伽工作室有限销售。 而AAW主要通过自己的网站销售其产品,并且在2014 年在 Urban Outfitters 销售。两家企业几乎没有任何营销重叠或分销渠道重叠,没有迹象表明存在严重的反向混淆。 lululemon 出售的 Align 裤子通常附有显著且独特的 lululemon 商标或公司名称,进一步减少混淆的可能性。 没有迹象表明 lululemon 是故意侵犯 AAW 的商标的,也没有迹象表明 lululemon 先前认识 AAW 的商标。自 2008 年以来,Lululemon 一直在使用“Align”这个词,当时与其瑜伽垫一起推出,比 AAW 开始销售服装整整早了三年。lululem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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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曲目是否有商业外观–受商标法保护?

卡拉OK曲目是否有商业外观受商标法保护? 近30年来,Slep-Tone制作并发行了16,500个录音和图形卡拉OK曲目,用于专业的卡拉OK系统,其OK曲目音频为流行歌曲的录制版本,省略了主唱,但用图形与音乐同步进行视觉提示,显示歌曲的歌词来帮助歌手演唱。 Slep-Tone声称歌词的字体,风格和视觉安排,是一种商业外观。Basket Case 在酒吧播放了复制的Slep-Tone的卡拉OK曲目。 Slep-Tone指责Basket Case制作“假冒”未经授权的拷贝作为真正的Slep-Tone音轨,根据联邦“Lanham法案”进行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 Basket Case认为他们并没有出售未经授权的音轨,只是把它们当作娱乐来提供,所以顾客没有收到实物商品,而只收到音轨的无形商品。 顾客们从来没有看到含有媒体转移原始曲目的CD或MP3,所以Basket Case声称顾客不会混淆含有卡拉OK曲目的CD商品的来源。 第七巡回法院指称这种抱怨听起来像是版权主张而不是商标侵权,因此拒绝允许以商标权利取代真正的版权侵权诉讼。 第七巡回法院认为,因为Basket Case没有在Slep-Tone的产品上贴上自己的标志向公众展示,让Slep-Tone的标志留在卡拉OK轨道上并不是 商标侵权。第七巡回法院指出,尽管版权所有者可以起诉版权侵权,但在音轨演出过程中常规展示Slep-Tone的嵌入式商标并不属于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Basket Case在其它广告和其卡拉OK菜单中没有使用Slep-Tone的标志,所以顾客没有理由混淆其卡拉OK音乐是Slep-Tone的赞助演出,或者其播放的曲目是由Slep-Tone制作或批准的。由于Basket Case不销售带有卡拉OK曲目的CD,并声称他们所播的是正版Slep-Tone产品,所以第七巡回法院认定Basket Case并没有商标侵权行为。如果被告使用原告商标宣传被告的服务,或伪造带有原告标志的CD,制作带有原告标志的海报,帽子或T恤等宣传品,或以其他方式在市场上出售的有形商品作为原告的真品,其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目前还有两个Slep-Tone案件 在第六巡回法院(涉及卡拉OK糖果)和第九巡回法院(涉及广州凤凰)进行处理,也许还会有不同的法庭意见? by